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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須知

為了使學員了解有關報名後之權利義務,請詳細閱讀本須知:

1.      學員入場請攜帶學員上課證,無學員上課證者,本中心有權不提供學員權益。遺失補發上課證須繳交100元工本費重新製作。

2.      上課時請遵守各教練及教師指導,以免發生危險與維持課程順利進行。

3.      各位學員在上課場地以及教室請勿飲用醣類飲料(運動飲料除外),運動場內嚴禁飲食。

4.      本館學員與曲棍球員進場,一律需穿戴完整護具及安全帽。無穿戴完整護具進場之學員,自行負責所造成之傷害與損失。

5.      所有進入教學區的顧客需自行承擔風險。於任何情況下對顧客任何有形財務方面的損失或損毀,或不論任何原因(因管理層或其職員的疏忽而造成則除外)導致任何顧客或第三方死亡或受傷,本公司的所有人及管理層均無須承擔任何合約的、侵權行為的或其他方面的責任。由於學員本身 (從事運動者)或另一位學員 (從事運動者)的失誤有可能導致意外發生,於進入教學區進行教學前,學員必須明白該等意外風險,須由購買人自行承擔或由未成年學員的家長/合法監護人承擔。

6.      上課時請務必向櫃檯報到與接受老師點名,未至櫃枱報到即逕自進入上課者,經查證屬實,本館將自行扣除學員當日上課之堂數,並以本館登記之堂數為實際上課堂數,不得異議。

7.      學員在上課期間,若是於無預先告知的情況下缺席,視為曠課,恕不退費亦不補課。單堂上課時間亦不可切割使用

8.      有關報名需預約課程項目之學員,學員需遵守課程上課預約規定,不按規定無故缺席者,館方得逕行視同上課。

9.      有關退費規定:

(1). 凡上課時數未達總時數之三分之一者,其學費退二分之一;若達三分之一(含三分之一)以上者,不予退費。(上述金額計算後,需再扣除裝備售價後為應退費之金額),裝備一經領取不得退還。

(2). 除在報名表中特別約定外,課程開課日為報名後一週(7)正式開課。退費之上課時數以此為依據計算;報名時贈送之上課堂數與請假均不得併入退費之未上課時數計算。

10.   遇特殊狀況,不可抗拒之外力,如天災、人禍、颱風(依人事行政局發布為準),該課程即可順延一次。

11.   學員有遵守現場公告之場地管理規章之義務。

12.   學員權益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共用或移作他人使用。學員證不得出借或供他人使用。一經查證,本館有權取消此學員之所有學員權益。

13.   不得攜帶違禁品或危險物品進入本館,攜帶貴重物品至本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不慎遺失,本館不負保管之責任。

14.   學員於每次使用設備時,暫時擺置之隨身攜帶衣服與物品,應於每次使用設備完畢後即行攜離。未攜離之物品,經一個月之招領,仍未取回者,視為廢棄物,由本館任意處置,不得異議。

15.   在本館內不得有賭博、喝酒、吸煙、吃檳榔、喧嘩、口出穢言或其他不當或足以影響其他學員權益之行為。參與本館所舉辦之各項活動時亦同。

16.   應適當使用本館之各項設備,並斟酌個人健康狀況,遵守服務人員之指導,不做不當之動作或參與其體力無法負荷之活動。

17.   本館有權視學員數量及場地的安排更改學員上課地點與上課時段,以利教學品質,但需於7天前於現場與網路公告。

18.   學員若對老師上課事宜與學員權益有任何建議,請與本公司聯絡。

19.   其他未盡事項,以本館官方網站與現場公佈之學員權益與學員管理規章為依據。